沈长棻,号荔江。浙江海宁人。由监生报捐,从九品即用。清道光十一年(1831)十月二十四日由闽县永庆巡检,调任台湾府凤山县兴隆里巡检。道光十三年(1833),以下淡水巡检,署台湾府淡水厅艋舺县丞,十四年(1834)调署大甲溪巡检。十六年(1836)正月初十日升下淡水县丞。
沈桂芬(1818年—1880年),字经笙,又字小山,顺天宛平(今北京市宛平县)人,祖籍江苏吴江(今属苏州)。晚清洋务运动中央主要负责人之一。道光二十七年(1847)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咸丰七年,任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同治二年(1863年),署山西巡抚,严禁种植罂粟。六年任军机大臣兼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九年迁兵部尚书,十一年加太子少保。光绪六年,卒,赠太子太傅,谥文定,入祀贤良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