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佃,宋熙宁三年(1070)进士,授蔡州推官、国子监直讲。元丰时擢中书舍人、给事中。哲宗时徙知邓州、泰州、海州。徽宗即位,召为礼部侍郎,命修《哲宗实录》。后拜尚书右丞,转左丞(副宰相)。家贫苦学,映月读书。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安石当问新政于佃,佃曰:“法非不善,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熙宁三年(公元一〇七〇年),擢进士甲科,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安石以佃不附已,专付之经术,不复咨以政。徽宗时,为尚书右丞。每欲参用元祐人才,遂低佃名在党籍,能为中大夫,知亳州。
落景逗秋思,深潭澄夕氛。金梯拂萝月,苔泉镜中闻。
但觉灵境幽,都无浮世纷。白鹿知閒游,呦呦清溪濆。
焚香鬼谷暝,辍棹花源分。莹神写冰弦,石床梦氤氲。
而我烟霞侣,今随鸾鹤群。唯馀瑶华音,山水同清氛。
华顶何寥寥,我行多白云。长歌采三秀,不堪持寄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