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必元(一五七三—一六四二),字子建。顺德人。大任从孙,主遇从兄。十五岁为诸生,试辄第一。明思宗崇祯间贡生,年已六十。以时事多艰,慨然诣粤省巡抚,上书条陈急务,善之而不能用。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尝与修府县志乘,颇餍士论。晚年遨游山水,兴至,落笔千言立就。必元能诗文,与陈子壮、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称南园十二子。著有《勾漏草》、《罗浮草》、《溪上草》、《琭玉斋稿》等。清郭汝诚咸丰《顺德县志》卷二四有传。欧必元诗,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欧子建集》为底本。
满腹诗书,馀事到、穰苴兵法。新受了、乌公书币,著鞭垂发。
黄纸红旗喧道路,黑风青草空巢穴。向幼安、宣子顶头行,方奇特。
溪峒事,听侬说。龚遂外,无长策。便献俘非勇,纳降非怯。
帐下健儿休尽锐,草间赤子俱求活。到崆峒、快寄凯歌来,宽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