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1582)广东南海人,字少南。嘉靖三十二年进士。授乐平知县,擢御史,出按河南、浙江等地,搏击豪强,吏民震慑。嘉靖四十四年,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为一条鞭法之始。隆庆元年,迁大理右寺丞。次年,擢右佥都御史,兼领九边屯务。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起而攻之,斥为民。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拜左副都御史。忤张居正罢归,家居四年卒,谥惠敏。有《百可亭摘稿》。
城临小别,无多听事,近潇湘、弄雨疏帘静。束带公庭,苦相对、督邮清冷。
漫争夸、故人为令。行云赋手,善描神女,早吹来、阳台艳影。
瓮发彯清。可钓有、槎头缩颈。趁烟波、晚楼同凭。
新愁因甚多?浅黛教谁画?倦将珊枕欹,款要朱扉亚。月明闲照绿窗纱,酒
冷重温白玉。五花骢系何处垂扬下,少年心亏负杀、亏负杀。不恨你个冤家,
高烧银蜡,宽铺绣榻,今夜来么?
寻致争不致争,既言定先言定。论至诚俺至诚,你薄幸谁薄幸?岂不举头三
尺有神明,忘义多应当罪名。海神庙见有他为证,似王魁负桂英。碜可可海誓山
盟。缕带难逃命,裙刀上更自刑,活取了个年少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