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与之(1158~1239)南宋名臣。字正子,一字正之,号菊坡,谥清献,原籍宁都白鹿营 (今江西省宁都县黄石镇营底村),幼年随父移居广东增城,故《宋史》载其广州人,《中国人名大辞典》载其增城(中新坑背崔屋村)人。绍熙四年(1193)进士。授浔州司法参军,调淮西提刑司检法官,特授广西提点刑狱。嘉定中,权发遣扬州事、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端平元年(1234),授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二年,除参知政事。三年,拜右承相兼枢密使。嘉熙三年以观文殿大学士奉祠。著有《崔清献公集》。
澹拂楼阴,轻笼木末,暗催秋暮。将开又合,只傍夕阳村墅。
任长空、片云自飞,等闲肯逐西风去。向水亭山馆,千丝摇飏,为谁留住。
何处。乡园路。但断梗飘蓬,易牵离绪。年光过眼,消得几番炊黍。
赋郊居、尘鞅未闲,耦耕旧约人在否。忍相看、数点霜枫,冷红鸦外舞。
贵溪有石相背而生俗名之背夫石余谓妻安背夫抑夫弃之耳易之曰夫弃石
双石巑岏倚云瘦,背立苍苍两成丑。不知底事忤夫君,千载春风不回首。
妾身虽弃妾不冤,混沌初开已相守。君兴蟠天云,妾亦助君去。
终当为霖九地回,白日昭昭此情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