嵇康〔魏晋〕
嵇康
嵇康(224-263,一说223-262),字叔夜,汉族,三国时期魏国谯郡铚县(今安徽省宿州市西)人。著名思想家、音乐家、文学家。正始末年与阮籍等竹林名士共倡玄学新风,主张“越名教而任自然”、“审贵贱而通物情”,为“竹林七贤”的精神领袖。曾娶曹操曾孙女,官曹魏中散大夫,世称嵇中散。后因得罪钟会,为其构陷,而被司马昭处死。
写竹寄俞朝宗先生
王绂 〔明代〕
与君一别十年馀,每见人来问起居。尽说丰神清似竹,霜明须发影疏疏。
晚晴二首
赵蕃 〔宋代〕
送翁卷入山
赵师秀 〔宋代〕
缘识
宋太宗 〔宋代〕
南安试院无酒饮周道辅自赣上携一榼时时对酌
黄庭坚 〔宋代〕
丰谿逢王灵运话旧
王醇 〔明代〕
霜天晓角 其一
华岳 〔宋代〕
情刀无斸。割尽相思肉。说后说应难尽,除非是、写成轴。
帖儿烦付祝。休对傍人读。恐怕那懑知后,和它也泪瀑漱。
除前钱惟重夜至
宗臣 〔明代〕
访昙师
赵汝燧 〔宋代〕
道人云外住,小径入庵幽。干老梅逾瘦,林疏竹自脩。
拣茶相伴煮,补线且停抽。此事如何说,下山归去休。
为晋宁诸子说春秋口占自笑四首 其四
王夫之 〔明代〕
荧泽宏演肝,伊川辛有泪。未知家则堂,云何宣此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