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
容身何处,有青山、借我一丘一壑。稳坐篮舆横曳杖,十里西湖行乐。
春笋斋厨,午茶杯盏,世味从他薄。大都几屐,安闲便是丹药。
随分吟倚西风,醉眠苍石,心与浮云约。回首红尘名利事,勘破蝇头蜗角。
万卷藏书,百竿栽竹,有子承当着。乾坤老矣,一簪聊寄华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