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佃,宋熙宁三年(1070)进士,授蔡州推官、国子监直讲。元丰时擢中书舍人、给事中。哲宗时徙知邓州、泰州、海州。徽宗即位,召为礼部侍郎,命修《哲宗实录》。后拜尚书右丞,转左丞(副宰相)。家贫苦学,映月读书。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安石当问新政于佃,佃曰:“法非不善,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熙宁三年(公元一〇七〇年),擢进士甲科,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安石以佃不附已,专付之经术,不复咨以政。徽宗时,为尚书右丞。每欲参用元祐人才,遂低佃名在党籍,能为中大夫,知亳州。
袖手飞雪前,徒有风雅渴。久亲无言子,此兴今莫遏。
两君壮藻思,诗柄专杀活。可须龙伯睡,骊珠乃平夺。
长翁久荒废,坐受儿女聒。愁城正合围,醉乡况禁谒。
诗来起我敬,一嫡眇众孽。此雪更此诗,清晤乃细阅。
晶荧盘走圆,便旋玉为屑。汛扫无恶氛,肯綮有妙割。
解颐得匡鼎,和羹本商说。技痒吐复吞,正恐诮燕说。
山城僧舍似,休务况佳节。可疏触寒过,一笑卷蕉叶。
作诗供捧腹,巴唱酬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