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6—1673)山东新城人,字子底,号西樵山人。顺治九年进士,授莱州府教授,迁国子监助教,擢吏部考功员外郎。以故下狱半年,后得昭雪。与弟王士祜、王士禛均有诗名,号为三王。作品冲和淡泊。诗集初有《表微堂诗刻》,后有《十笏草堂诗选》、《辛甲集》、《上浮集》,另有《炊闻词》。
孰谓弟无子,兄子为后与子同。孰谓天有知,三子夭以殇,无后翻在躬。
嗟而克明,为子克子兄克兄。吴人至今传,为吏公且平。
嗟而克明,葬以一命服,祭以五鼎烹。有子官度支,出典邦国刑,铁冠白笔纡银青。
过家上冢泣,所生以三尺。孙嗣宗祊,谓天无知,天竟有知,嗟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