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谦(1398年5月13日-1457年2月16日),字廷益,号节庵,官至少保,世称于少保。汉族,明朝浙江杭州钱塘县人。因参与平定汉王朱高煦谋反有功,得到明宣宗器重,担任明朝山西河南巡抚。明英宗时期,因得罪王振下狱,后释放,起为兵部侍郎。土木堡之变后英宗被俘,郕王朱祁钰监国,擢兵部尚书。于谦力排南迁之议,决策守京师,与诸大臣请郕王即位。瓦剌兵逼京师,督战,击退之。论功加封少保,总督军务,被迫与先遣使议和,使英宗得归。天顺元年因“谋逆”罪被冤杀。谥曰忠肃。有《于忠肃集》。于谦与岳飞、张煌言并称“西湖三杰”。
翰墨绝畦径,言词中律度。笔落风雨惊,诗得江山助。
不食烟火语,说到精髓处。升堂必入室,由道谁不户。
达者无后先,成贤特指顾。要亦认意思,初不在章句。
伊欲登坛场,且阔著地步。其中有活法,此理若大路。
所差只毫釐,相去已冠屦。兰室味本同,莲社约此去。
把定心鸿鹄,直须盟鸥鹭。多才夙究明,一见已颖悟。
貂续不胜情,用得以布露。
星槎八月回,阊阖九天开。暂弭吴门楫,同衔江上杯。
沧洲吾尚困,青琐尔真陪。自怅风尘侣,还怜霄汉才。
清秋枫叶赤,离思杳难裁。既愁津树远,复恨逝波催。
他时相忆处,明月照疏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