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景明(1483~1521)字仲默,号白坡,又号大复山人,信阳浉河区人。明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授中书舍人。正德初,宦官刘瑾擅权,何景明谢病归。刘瑾诛,官复原职。官至陕西提学副使。为“前七子”之一,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其诗取法汉唐,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有《大复集》。
孙君出宛陵,梅诗独不喜。祝黄世通家,于此更訾毁。
暇日扣我门,相与求正始。敢述过庭闻,用告二三子。
节拍贵详缓,言语戒浮靡。无因内金盘,遂厌古罍洗。
无惑变徵声,雅乐成逆耳。譬如学书人,牵率宗二米。
一观繇羲帖,弃走却千里。九方相神骏,肯与骊黄齿。
纷纷稗官说,而昧洙泗理。世事难具陈,岂必在文士。
不鼓无成亏,吾欲师昭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