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圣达之人或隐或显,喜欢晦光韬迹,莫辨智愚。
鱼龙同池,鱼知道何时龙将飞去?
当时和傅说一起打工的人,知道他日后会腾达吗?
可是当他遇到殷朝武丁的赏识以后,不是成为了国家的栋梁,气冲斗牛吗?
伊尹据说是生于桑树间的,来历不明,寄养在厨房师傅那里,长大以后也能辅佐殷朝啊!
当太子当皇帝以后道德败坏,伊尹照样把他禁闭在铜宫中,自己毫无愧色担当起摄政的责任。
三年以后,太子改邪归正,伊尹又重新立他为帝,而自己仍旧发誓担负辅翼的角色。
这是件多么脍炙人口的事情,留下了万古英名。
当时运太背的时候,孔夫子也是没有办法的。
凤凰的巢穴也会颠覆,麒麟也不到来,喝水都塞牙。
小人蒙蔽君王,就像龟山的阴影蒙蔽鲁国一样,有才无权位,能起什么作用呢?
还不如归来,隐居山林,等待时机。
注释
南陵:唐县名,在今安徽南陵。
五松山:山名,在今安徽铜陵西北。
圣达:才智高超的人。
就:归、趋、从。
潜光:指避世。《晋书·郭瑀传》:“潜光九皋,怀真独远。”
愚其德:有德而其貌若愚。《史记》:“君子盛德,容貌若愚。”
鱼与龙:鱼,喻一般人。龙,喻圣达。
傅说(fù yuè)情:傅说操筑于傅岩,殷高宗得之,命为相,致殷中兴。
和殷羹(gēng):这是殷高宗命傅说作相之词,说他是国家极需要的人。
桐宫放太甲,摄政无愧色:伊尹将太甲放逐到桐宫,以使其悔过。桐宫,位于商汤墓附近。
则:法则、榜样。
时命或大缪(miù):谓命运不济,生不逢时。《庄子》:“时命大谬也。”命,命运。缪,差错。
仲尼:孔子的字。
鸾(luán)凤忽覆巢,麒麟不来过:《孔子家语》:“孔子自卫入晋,至河,闻赵简子杀窦犨鸣犊、舜华,乃临河而叹曰:‘丘闻之,刳胎杀夭,麒麟不至其郊;覆巢破卵,凤皇不翔其邑。何则?君子违伤其类也。’遂还,息于陬。”
宵济:夜渡。▲
此诗作于公元754年(天宝十三年),此年春天,李白游于金陵。五月,至扬州。青年诗人魏万千里追寻李白而至。李白把自己身边的诗文全部交给魏万,编册成集。随后,李白闻说晁衡回国途中遇难,感伤地作诗哀悼。之后,李白周游南陵、秋浦、青阳、泾县。这首诗即是作者在南陵游玩时所作。
李白这首长诗,主要以三位古代圣贤的事迹构作而成。诗人借古抒怀、以典述志,明晰地表达出诗人仕途“穷达”观,含蓄地透露出诗人晚年的悲愁幽恨。
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是一般尤为仕人遵奉的信条,李白亦不例外。这首诗中以傅说和伊尹两典来写“达”。要“达”,一要仕人必须是一个人才,是池中之“龙”,要发圣贤之光,怀圣贤之德,具“佐皇极”之才能;要“达”,二要君主必须慧眼识贤才。殷高宗思贤若渴,梦得圣人,遍访天下,终于在从事筑墙劳动的努力中找到了贤相傅说;伊尹不过是商汤妻有莘氏的奴隶,又当过厨子,商汤却不嫌其地位低贱,委以相位。这样,“达”者就能“兼济天下”,一展宏图。殷商时期不被人理解的傅说曾运筹帷幄,大兴殷室,死后亦化为天上星宿,他确是古来圣贤璀璨星群中的佼佼者。伊尹的治绩更为辉煌,他助汤攻击夏桀,又历佐卜丙、仲壬两王,当太甲无道时,他果断地将其放逐于桐宫,自己摄政,直至三年后太甲悔过修道,才复其帝位,忠心辅助。这种政绩,不由得使诗人无限虔诚地吟出了“旷哉至人心,万古可为则”的赞美。由此可见,“达”既是有才、适才、用才、成才的过程,又是君臣相悦、共治国政的过程。因此,“达”成了有为仕人、贤才政治上的最高理想。
第三个孔子的典故是写“穷”。时世乘谬,运命不济,圣贤仲尼也无可奈何。孔子一生奔走于卫、陈、齐、楚等列国间,四处碰壁。他自卫入晋,闻赵简子杀二贤臣,曾感慨贤才求仕五路。他也曾登鲁国龟山,作《孔子龟山操》,视季桓子若龟山之蔽鲁,深感自己手无权柄,仕途窘穷,无法实现三代仁政,不得已而归来牑下,厄而著《春秋》。诗中三个典故均举名相大贤的事例,分析仕途甘苦,发穷达之论。
诗中大部分篇幅写古时贤达者的丰功伟绩,表现了诗人对他们的艳羡、赞美和自身“怀才不遇”的感慨;而在孔子的典故中既对圣贤大德的儒家鼻祖一生窘穷寄于同情,还为自己与之类似的“穷”途末路悲愤不已。诗人所以举孔子为仕“穷”的例子,还因为孔子明知理想难以实现,仍“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积极追求从政理想的精神与自己产生了共鸣。综上所述,李白的仕途“穷达”观以“达”——入世济民为核心的,他的忧喜备份由此而来,他的进步、伟大也由此而来。▲
李白(701年-762年) ,字太白,号青莲居士,又号“谪仙人”,祖籍陇西成纪(今甘肃省秦安县),出生于蜀郡绵州昌隆县(一说出生于西域碎叶)。唐代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被后人誉为“诗仙”,与杜甫并称为“李杜”,为了与另两位诗人李商隐与杜牧即“小李杜”区别,杜甫与李白又合称“大李杜”。据《新唐书》记载,李白为兴圣皇帝(凉武昭王李暠)九世孙,与李唐诸王同宗。其人爽朗大方,爱饮酒作诗,喜交友。李白深受黄老列庄思想影响,有《李太白集》传世,诗作中多为醉时写就,代表作有《望庐山瀑布》《行路难》《蜀道难》《将进酒》《早发白帝城》等。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