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佃,宋熙宁三年(1070)进士,授蔡州推官、国子监直讲。元丰时擢中书舍人、给事中。哲宗时徙知邓州、泰州、海州。徽宗即位,召为礼部侍郎,命修《哲宗实录》。后拜尚书右丞,转左丞(副宰相)。家贫苦学,映月读书。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安石当问新政于佃,佃曰:“法非不善,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熙宁三年(公元一〇七〇年),擢进士甲科,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安石以佃不附已,专付之经术,不复咨以政。徽宗时,为尚书右丞。每欲参用元祐人才,遂低佃名在党籍,能为中大夫,知亳州。
八月二十四日同审知登塔山用审知前载九日留题之韵作二首时彦博归及常山 其一
郊原莽莽吹黄埃,馀暑已去若复来。昨宵一雨为苏洗,晓兴坐觉飞崔嵬。
平生诗盟有徐孺,笔力可挽狂澜回。要明两眼费双脚,作计似我何疏哉。
兹游只欠王子在,见说归书一纸开。追随正复听君乐,流浪如我空增哀。
吾邦此山颇高绝,泛菊况堪临季月。要当相与一杯酒,只恐因之又成别。
秋水片帆明似箭。又映带烟峦葱茜。有垂钓任公,鸣筝挟瑟开芳宴。
还共举,梨花盏。
质崚嶒,气清远。泛玻瓈、鹧鸪斑擅。拚一饮香浮,醉中海国壶中选。
应胜似,涪阳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