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夏(1436年—1516年),字时雍,号东山。湖广华容(今属湖南)人。明代名臣、诗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升任兵部尚书。刘大夏深受明孝宗宠遇,辅佐孝宗实现“弘治中兴”,与王恕、马文升合称“弘治三君子”,又与李东阳、杨一清被称为“楚地三杰”。明武宗即位后,刘大夏屡疏请辞,以太子太保衔归乡。刘瑾专权时,被罚戍肃州。正德五年(1511年),遇赦返乡,旋即复官致仕。正德十一年(1516年),刘大夏去世,年八十一。追赠太保,谥号“忠宣”。刘大夏能诗,有《东山诗集》、《刘忠宣公集》等传世。
将军骑白马,朝出西门道。初日射旂竿,秋风动原草。
问君此何之,鞍马甚光仪。新承大夫命,去逐红巾儿。
笳鸣武溪曲,鞭指石州路。手持白羽箭,却射林间虎。
深行五十里,提卒三千人。定摧中军帐,独清西北尘。
丈夫誓杀贼,老剑耀如雪。箫鼓城南楼,归来宴明月。
送君白马祠,因吟白马篇。殷勤折杨柳,赠比珊瑚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