嵇康〔魏晋〕
嵇康
嵇康(224-263,一说223-262),字叔夜,汉族,三国时期魏国谯郡铚县(今安徽省宿州市西)人。著名思想家、音乐家、文学家。正始末年与阮籍等竹林名士共倡玄学新风,主张“越名教而任自然”、“审贵贱而通物情”,为“竹林七贤”的精神领袖。曾娶曹操曾孙女,官曹魏中散大夫,世称嵇中散。后因得罪钟会,为其构陷,而被司马昭处死。
次正臣韵
邓深 〔宋代〕
哦松夏夜
周文璞 〔宋代〕
崇寿印师以诗见惠次韵答之
王洋 〔宋代〕
送汪明府擢水部北上
吴梦旸 〔明代〕
次秋日韵奉汝弼叔二首 其一
刘炳 〔明代〕
墨池秋净水痕澄,曲几焚香袖手凭。霜煞柳条清栗里,雨荒瓜蔓覆东陵。
战余赵壁车还列,说下齐城轼独凭。因忆少年随骠骑,西风笳鼓醉呼鹰。
春暮答人吟
邵雍 〔宋代〕
刘休休病起
朱希晦 〔元代〕
买得南山为卜居,青松绿竹荫吾庐。日长门外堪罗雀,水满溪头好钓鱼。
脱粟饱时过禁脔,杖藜行处当安车。家僮忽报长须至,喜接平安一纸书。
申前意和圆机绝句梅花
晁说之 〔宋代〕
龙井道中杂纪
周弼 〔宋代〕
送王员外迁崇教(崇教典僧官)
高启 〔明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