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95—1646)浙江东阳人,字九一,号玉笥。天启二年进士。授番禺知县。崇祯初擢刑科给事中,劾罢阉党副都御史杨所修等,尝谏帝“求治太锐,综核太严”。七年,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应天安庆等十府。以农民军势盛,请割安庆等府,另设巡抚。后代陈新甲为兵部尚书。十六年,以清兵入畿辅,下狱,旋得释。命赴江南练兵输饷。南都陷,请鲁王监国,任兵部尚书,督师江上。还守东阳,兵败投水死。有《吴中水利书》、《张忠敏公遗集》。
倦柳惊鸦,澄湖低月,坠霜初度篷罅。摇落心情,交加魂梦,水天离思难写。
赋笺词笔,忆相见、秋娘淡雅。凄凉只在,学绣村边,晓钟敲罢。
可能负却西风,两桨来时,暮云凝乍。啼红唾碧,衫痕犹涴,尚记那回帘下。
怨人轻别,是才识、香囊分麝。孤鸿遥去,说与教知,酒醒今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