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哲〔金朝〕
王哲
(1112—1170)咸阳人,道士,初名中孚,字允卿。熙宗天眷初应武举,改名德威,字世雄;海陵王正隆四年学道,改名,字知明,号重阳子。倜傥尚义,不拘小节,好属文,才思敏捷。学道后往来终南山一带,曾在终南县南凿穴而居。后至山东崳山全真庵。所创教派名全真道。马丹阳、丘长春、王玉阳、郝广陵、谭处端皆其弟子。
偈五首 其三
释道行 〔宋代〕
通身是口,说得一半。通身是眼,用得一橛。用不到处说有馀,说不到处用无尽。
所以道,当用无说,当说无用。用说同时,用说不同时。
诸人若也拟议,西峰在你脚底。
涂中见人家卖酒
戴复古 〔宋代〕
桃源行
胡宏 〔宋代〕
春日会饮怀丘思同林成之作四首·次林韵
苏颂 〔宋代〕
倚阑
陆游 〔宋代〕
岁暮作
闲行吟
邵雍 〔宋代〕
送金员外归泉南(二首)
蒲庵禅师 〔明代〕
颂证道歌·证道歌
释印肃 〔宋代〕
宏智禅师真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