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1582)广东南海人,字少南。嘉靖三十二年进士。授乐平知县,擢御史,出按河南、浙江等地,搏击豪强,吏民震慑。嘉靖四十四年,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为一条鞭法之始。隆庆元年,迁大理右寺丞。次年,擢右佥都御史,兼领九边屯务。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起而攻之,斥为民。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拜左副都御史。忤张居正罢归,家居四年卒,谥惠敏。有《百可亭摘稿》。
满江红 其一 客有索赋梅词者,余应之曰:自林和靖诗出,光前绝后矣。姑以此意赋之可也
唐宋诸公,谁道得、梅花亲切。到和靖、先生诗出,古人俱拙。
写照乍分清浅水,传神初付黄昏月。尽后来、作者斗尖新,仍重叠。
离不得,春和腊。少不得,烟和雪。更茅檐低亚,竹篱轻折。
何事西邻春得入,还如东阁人伤别。总输他、树下作僧来,离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