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必元(一五七三—一六四二),字子建。顺德人。大任从孙,主遇从兄。十五岁为诸生,试辄第一。明思宗崇祯间贡生,年已六十。以时事多艰,慨然诣粤省巡抚,上书条陈急务,善之而不能用。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尝与修府县志乘,颇餍士论。晚年遨游山水,兴至,落笔千言立就。必元能诗文,与陈子壮、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称南园十二子。著有《勾漏草》、《罗浮草》、《溪上草》、《琭玉斋稿》等。清郭汝诚咸丰《顺德县志》卷二四有传。欧必元诗,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欧子建集》为底本。
月上梨花午。恰重逢、江潭旧识,喁喁尔汝。绛烛两行浑不夜,添上三通画鼓。
说不尽、残唐西楚。话到英雄儿女恨,绿牙屏、惊醒红鹦鹉。
雕笼内,泪如雨。
一般怀抱君尤苦。家本在、扶风盩厔,五陵佳处。汉阙唐陵回首望,渭水无情东去。
剩短蜡、声声诉与。绣岭宫前花似雪,正秦川、公子迷归路。
重酌酒,尽君语。
东院宴豪客,门外多华鞍。西邻蒙帕女,独汲古井寒。
井上梧桐枝,绿峻无巢鸾。远吸西山晖,下射芙蓉阑。
芙蓉犹未华,勺药迟将残。密幕龙烟薰,不熨罗袖单。
艳情宜眷春,独居今知难。且撷海岳云,溽此湘皋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