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必元(一五七三—一六四二),字子建。顺德人。大任从孙,主遇从兄。十五岁为诸生,试辄第一。明思宗崇祯间贡生,年已六十。以时事多艰,慨然诣粤省巡抚,上书条陈急务,善之而不能用。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尝与修府县志乘,颇餍士论。晚年遨游山水,兴至,落笔千言立就。必元能诗文,与陈子壮、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称南园十二子。著有《勾漏草》、《罗浮草》、《溪上草》、《琭玉斋稿》等。清郭汝诚咸丰《顺德县志》卷二四有传。欧必元诗,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欧子建集》为底本。
依然这后村翁,阿谁改换新曹号。虚名砂砾,旁观冷笑,何曾明道。
吟歇后诗,说无生话,热瞒村獠。被儿童盘问,先生因甚,身顽健、年多少。
不茹园公芝草。不曾餐、安期瓜枣。要知甲子,陈抟差大,邵雍差小。
肯学痴人,据鞍求用,染髭藏老。待眉毛覆面,看千桃谢,阅三松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