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必元(一五七三—一六四二),字子建。顺德人。大任从孙,主遇从兄。十五岁为诸生,试辄第一。明思宗崇祯间贡生,年已六十。以时事多艰,慨然诣粤省巡抚,上书条陈急务,善之而不能用。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尝与修府县志乘,颇餍士论。晚年遨游山水,兴至,落笔千言立就。必元能诗文,与陈子壮、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称南园十二子。著有《勾漏草》、《罗浮草》、《溪上草》、《琭玉斋稿》等。清郭汝诚咸丰《顺德县志》卷二四有传。欧必元诗,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欧子建集》为底本。
时为嘉禾小倅,以病眠,不赴府会。
水调数声持酒听,午醉醒来愁未醒。送春春去几时回?临晚镜,伤流景,往事后期空记省。
沙上并禽池上暝,云破月来花弄影。重重帘幕密遮灯,风不定,人初静,明日落红应满径。
东院宴豪客,门外多华鞍。西邻蒙帕女,独汲古井寒。
井上梧桐枝,绿峻无巢鸾。远吸西山晖,下射芙蓉阑。
芙蓉犹未华,勺药迟将残。密幕龙烟薰,不熨罗袖单。
艳情宜眷春,独居今知难。且撷海岳云,溽此湘皋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