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必元(一五七三—一六四二),字子建。顺德人。大任从孙,主遇从兄。十五岁为诸生,试辄第一。明思宗崇祯间贡生,年已六十。以时事多艰,慨然诣粤省巡抚,上书条陈急务,善之而不能用。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尝与修府县志乘,颇餍士论。晚年遨游山水,兴至,落笔千言立就。必元能诗文,与陈子壮、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称南园十二子。著有《勾漏草》、《罗浮草》、《溪上草》、《琭玉斋稿》等。清郭汝诚咸丰《顺德县志》卷二四有传。欧必元诗,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欧子建集》为底本。
御街行 送春归,生贵筑境内,华似蔷薇,野生沿途,春暮而华,华落春尽矣,故曰送春归。拟易安
临歧知是春归处。驿蓦岭,华生路。长芒短刺并遮拦,毕竟钩春不住。
粉红销尽,胭脂融泪,春竟何时去。
短长亭子销魂赋。恁无语,难分付。从离乡里,几多春华,岁岁应如故。
夕阳归马,开犹待我,人老谁留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