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1582)广东南海人,字少南。嘉靖三十二年进士。授乐平知县,擢御史,出按河南、浙江等地,搏击豪强,吏民震慑。嘉靖四十四年,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为一条鞭法之始。隆庆元年,迁大理右寺丞。次年,擢右佥都御史,兼领九边屯务。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起而攻之,斥为民。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拜左副都御史。忤张居正罢归,家居四年卒,谥惠敏。有《百可亭摘稿》。
倦柳惊鸦,澄湖低月,坠霜初度篷罅。摇落心情,交加魂梦,水天离思难写。
赋笺词笔,忆相见、秋娘淡雅。凄凉只在,学绣村边,晓钟敲罢。
可能负却西风,两桨来时,暮云凝乍。啼红唾碧,衫痕犹涴,尚记那回帘下。
怨人轻别,是才识、香囊分麝。孤鸿遥去,说与教知,酒醒今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