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1582)广东南海人,字少南。嘉靖三十二年进士。授乐平知县,擢御史,出按河南、浙江等地,搏击豪强,吏民震慑。嘉靖四十四年,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为一条鞭法之始。隆庆元年,迁大理右寺丞。次年,擢右佥都御史,兼领九边屯务。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起而攻之,斥为民。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拜左副都御史。忤张居正罢归,家居四年卒,谥惠敏。有《百可亭摘稿》。
五岁小儿初学步,绝艺亦知天所赋。想见九牛可倒曳,已堪赤手擒猛虎。
向来瓮戏真伟观,傥非目击嗤浪语。器小犹须百斤重,挟以壮夫端恐仆。
笑谈拈取两足上,电转风旋疾如许。便令百试百不失,父兄从傍亦矜诩。
市人骇叹俱失声,我自平生未曾睹。武阳盛气盖全燕,寄区狡谋踣二虏。
论年固已一倍长,此儿谁肯哙等伍。虎变鹰扬看异时,经营一饱浑细事。
世人禀赋有特异,常理未可求其故。相秦童子才毁齿,说项郎君方断乳。
拜归怀中笑橘堕,群戏道傍知李苦。登门已解叙通家,对客颇能嗔字父。
劾鼠狱词老吏服,汗简清规乃翁沮。卓识有此更惊人,彼以力称吾未与。
行行三十成何事,但耗太仓如雀鼠。怃然自笑仍自怜,强说功名在迟暮。
人言速成当不久,如我定应千万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