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若水〔宋代〕
李若水
李若水(1093年-1127年),原名若冰,字清卿,洺州曲周县(今河北曲周县)水德堡村人。靖康元年为太学博士,官至吏部侍郎,曾奉旨出使金国。靖康二年随宋钦宗至金营,怒斥敌酋完颜宗翰,不屈被害。后南宋追赠观文殿学士,谥忠愍。有《李忠愍公集》。徽宗宣和四年(1122年),为元城尉,调平阳府司录,济南府教授,除太学博士。钦宗靖康元年(1126年),为太常博士。既而使金,迁著作佐郎。使还,擢尚书吏部侍郎兼权开封府尹。二年,从钦宗至金营,金人背约,逼钦宗易服,若水敌不屈残杀,时年三十五。
净居劝农三首 其二
陈造 〔宋代〕
今年春计定何如,说道家家甔石馀。满意为翁开笑口,老夫心事祇耕锄。
贺乐丈先生南郭新居
范成大 〔宋代〕
送姚著作之任宣城
王禹偁 〔宋代〕
答大慧举灵云悟桃花颂
释净全 〔宋代〕
用赵南塘赠黄希声韵呈南塘
利登 〔宋代〕
复用前韵呈明略鸡肋集卷十四
晁补之 〔宋代〕
六言
章甫 〔宋代〕
再过溧阳县见李侍御二首
项安世 〔宋代〕
四月五日游淮云寺仪上人限韵求题
陆伸 〔宋代〕
句
李夷庚 〔宋代〕